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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瓶车惹“祸”,逃不过监控的“法眼”~

2016-12-10 常熟交警


导语

在电动车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,电动车的危险行为和安全隐患等不得不让人重视,所以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大家,骑行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格外小心、遵守交通法规,万万不可图一时之快、一时之便,弃安全于不顾。

下面的两起事故,希望大家引以为戒!

三名未成年男孩同坐一辆电瓶车,

竟还闯红灯酿事故~

2016年12月2日14时许,一辆载有三人的电瓶车行驶至常熟方塔街环城东路路口时,弃安全于不顾由西往东闯红灯,不料撞上了正常行驶的汽车,电瓶车上三人摔倒在马路上,幸运的是,经医院检查三人均无大碍,只是受皮外伤。

经调查,电瓶车上的三名男孩均是未成年人。随后,处理事故的民警让电瓶车驾驶员李某观看了路口的监控录像,同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,李某也从中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并承诺经过这次的教训,以后再也不会闯红灯了。目前,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,李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
警方提醒

根据相关规定:驾驶电动自行车,需年满16周岁;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;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,则不得搭载人员。所以,像李某这样自己未成年还搭载两名未成年人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,何况在行经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,那便是错上加错了。


电瓶车女驾驶员强行超车,被撞也要担责~

近日,在常熟市环城东路上,一名女车主驾驶电动自行车为图“一时之快”,在机动车道内见缝插针,结果惹祸上身。


监控显示:电动自行车在常熟市环城东路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,前方有辆人力三轮车,当行驶至方塔园处时,心急的电动自行车不顾左侧机动车道内有辆白色汽车在行驶,强行超车至机动车道内,不料被汽车的反光镜刮到,电动车突然失控,驾驶员摔倒在地。

目前,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,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尤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警方提醒

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并应控制好车速,不要为图“一时之快",抢道行驶,务必遵守交通法规,这样才能有效降低危险系数。另外,上路行驶要胆大心细,多看周边情况,不要低头看手机等;不要乱走机动车道、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,保持安全速度驾驶。

每一起事故、

每一个交通违法

之后,

我们应该有更多的思考!

我们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!

切记,安全第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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